特此通知:公司正式法律追究原公司员工刘晓军

特此通知:公司正式法律追究原公司员工刘晓军法律责任

1.2018年4月25日起,刘晓军与烟台海特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,其个人的所有行为与公司无关!
2.2018年4月25日起,我公司正式对其进行法律起诉流程;主要涉嫌:强行拉走公司所有权价值30多万元的设备,并私自侵吞。骗取公司财务章,并拒绝上交公司法人。借用公司款项,无法说明去向,无法提供正式发票等行为。

烟台海特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议 

股东: 葛亮 王丽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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